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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权益保障条款

客户权益保障条款

《长颈鹿旅游两地三重保障四步骤措施服务保障计划书》

长颈鹿旅游中国、欧盟两套担保及监管系统,确保企业安全运营。

长颈鹿旅游商业保险保障、政府行政许可保障,确保企业规范运营。


长颈鹿旅游欧盟地区三重保障:

1. 德国安联保险承保100万欧元旅行责任保险;

2. 法国国民合作银行保证金承担担保10万欧元;

3. 法国旅游协会(APST)承担全部资产责任。

 

长颈鹿旅游中国境内三重保障:

1. 中国国家旅游局指定承保单位江泰保险确保旅游中全部责任事故及意外保险;

2. 中国国家旅游局指定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社;

3. 中国民生银行接受两百万质量保证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长颈鹿旅游荣获法国国家旅游局7星瓢虫质量认证体系、欧共体旅游协会理事单位、法国国立旅游协会APST理事单位。


长颈鹿旅游4步骤保障游客权益:

长颈鹿旅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流程及保护措施,具体通过以下4个步骤,保护游客利益。

第一步骤:合同内容完善,行程所见即是所得,游客确定报名时,首先获得详细的行程规范书,包括酒店星级、车辆接待标准,费用细节及各项合同规范等全部信息确定无隐藏,行程规范与行程内容一致。

第二步骤:代理保险理赔,游客报名后,长颈鹿旅游依据游客委托购买独立的旅游保险,包括人身,医疗,行李丢失,取消行程和交通晚点等游客的损失,根据购买保险的条件,长颈鹿旅游垫付理赔或由保险公司赔付,长颈鹿旅游协助游客申请赔付。

第三步骤:多种监督管理,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随时拨打服务监督电话或在线提交维权申请,确保侵权事宜在发生前就得到满意处理。

第四步骤 先行赔付机制,如果游客认为在长颈鹿旅游的服务未能达到相关的旅游服务标准或者合同标准,可以向工商部,快速简便法院或者警察局投诉,在投诉被接收后,游客有权利申请先行赔付或欧盟境内当地旅游局的先行赔付(SARVI)。


注意:任何情况下,长颈鹿旅游旅行服务机构,并非保险公司或者代理机构,没有任何保险代理销售的权利和能力,无权参与理赔流程,只能依据合同代游客(付费)购买保险,具体条款与理赔要求请参考协议及保单。

 

 Global Excellent Travel Agence(旅行社许可证编号 IM075160051)作为旅行目的地执行商,同时是中国国家旅游局指定接待中国旅行团欧洲地接社及欧盟国家 ADS(Approved Destination Status)地接社,获得法国国家旅游总署的商业旅行社认证(Licence agence de voyage). 作为长颈鹿旅游在欧洲的责任主体,提供游客服务,负责游客的权益保障,承担法律责任。

 

 有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国国家旅游局出境社经营许可证:L-SNX-CJ00061 )为长颈鹿品牌推广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长颈鹿》旅游注册商标,并执行长颈鹿品牌旅游团的组团签约销售工作,受中国国家旅游局及欧共体旅游协会多重监管,作为长颈鹿旅游在中国的责任主体,提供游客服务,负责游客的权益保障,承担法律责任。